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,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。根据《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榆林学院校办发〔2023〕7 号)与《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榆林学院发〔2023〕57号)文件精神与要求,结合管理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原则
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规范;优生优选
二、对象
2023级本科生
三、组织领导
成立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,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整体工作安排。
组长:院长、党总支书记
副组长:教学副院长、科研副院长、党总支副书记
成员:教研室主任、2023级辅导员、班主任
秘书:教学秘书
四、管理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及资格审核
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,符合《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中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,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。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本年级招生人数的15%以内。
五、管理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和接收条件
管理学院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及条件
序号 |
接收专业名称 |
接收人数 |
接收条件 |
1 |
会计学 |
2 |
(1)符合《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规定;(2)大学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无不及格现象;(3)高考数学和英语两科中一科以上(含)分数不低于该科总分的60%;(4)财务管理专业(ICC)项目只接受我校其他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ICC项目学生。 |
2 |
旅游管理 |
4 |
3 |
财务管理(ICC)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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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管理学院各专业转入遴选办法
1.对于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定,全校申请转入某专业的总人数少于该专业能够接收的人数时,原则同意转入,直接上报学校教务处;
2.全校申请转入某专业的总人数多于该专业能够接收的人数时,按高考数学和英语两科成绩的总分(如不同省区满分不同先进行折算)排序,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,末位总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同学。
3.会计学、财务管理属文理兼招专业,如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名额,按申请人数比例计算招录文史和理工类的具体人数。
4.学院按照遴选方案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遴选,遴选结果作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。
5.在转专业审核工作中,如发现学生存在学风、思想、违法违纪等各类问题,将直接取消转入我院各专业的资格。
管理学院
2023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