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学院教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生教室的管理工作,为学生创造一个干净、整洁、文明、优美的学习环境,鼓励并积极引导学生形成“爱护教室,人人有责”的意识,不断提高学生的素质,增强学生的责任心,我院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一章 教室文明行为 第一条 教室是老师授课、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,是学生接受知识教育,学院管理育人的重要基地。学院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办法,本院学生必须严格遵守。 第二条 学生在教室内应时刻保持安静,要尊重他人,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,追赶打闹,影响他人学习。 第三条 学生进出教室时不得拥挤,应时刻保持文明行为,不吸烟进食、随地吐痰;不乱扔果皮纸屑;不有意踩踏桌凳、墙壁等;不向窗外、楼道乱扔垃圾,乱倒污水,保持公共环境清洁。 第四条 严禁学生聚集在教室进行赌博、酗酒等不良活动。 第二章 教室卫生及公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教室卫生由卫生员专门负责,每间教室聘一名卫生员有偿打扫。 第六条 全体学生要有良好的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,要珍惜卫生员的劳动,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。如有第一章第三条所述的不文明行为,卫生员有权制止。 第七条 教室各墙面、地面、桌面要保持干净、整洁; 卫生员要勤倒垃圾,保持每天上下午课后黑板、讲桌的干净;要勤打窗户,保持室内空气新鲜,无异味。 第八条 自觉节约用水用电,做到人走灯关,杜绝“长明灯”现象。 第九条 学生共同保护好教室内的公共财物,包括桌椅、玻璃、窗帘等。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教室。卫生员负责教室门的开、锁,并做好每天的财物清查工作,如有缺损,应及时报告。 第十条 班级公共财物,任何人不得私自借出。教室确需外借的,要报院办批准。在教室内举办文艺活动的班级,活动结束后,要将教室清扫干净,并将财物恢复原状。 第十一条 禁止学生在教室过夜。 第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 学院对各类卫生检查评比中表现好的班级的卫生员给予奖励,对表现差的班级的卫生员给予处罚。 第十三条 在学生处、院总支及学生会的卫生检查评比中,卫生状况明显好的教室的卫生员每次给予20元的奖励;卫生状况明显差的教室的卫生员每次给予20元的处罚。一学期累计3次卫生评比差的教室卫生员,予以辞退。 第十四条 凡本院学生必须遵守本规定,违反者或有其他相关的违纪行为,我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,造成经济损失的,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。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,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管理学院学生实验室守则 实验教学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、提高综合职业技能的重要手段。因此,每个学生都必须认真对待实验教学,遵守实验规程。 1、上实验课前,全体学生应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做好预习,熟悉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明确实验目的、要求和操作步骤。进行实验教学时可根据教学需要,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实验小组。 2、上实验课时,每个学生要带好记录本,按时进入实验室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对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,应换上工作服和拖鞋或穿着鞋套。 3、入室后,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;讲文明、有礼貌,尊敬师长,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;保持室内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抛废纸杂物。 4、在进行实验动手操作前,应对实验装置、仪器、设备进行仔细检查,发现问题,要及时向教师报告。 5、在计算机房实验时,学生必须按机房管理人员的规定,对号上机,未经管理人员许可,不得随意更换机位;必须爱护机房设备,严格实行开、关机步骤,不得随意使用任何不利于计算机运行的行为;严禁在电脑上私设密码、安装或玩游戏、看光碟等;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得下载、安装任何软件、程序等。 6、实验过程中要自始至终严守操作规程,注意安全,节省水、电、气;如发现反常现象或事故苗头,应立即中断实验,报告指导老师或管理员予以处理。 7、实验完毕,学生应主动请指导老师检查有关数据和所用的仪器设备,搞好清洁卫生,经指导老师同意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 8、试验结束后按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,按时交给指导老师批阅。 9、对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擅自动用与本次试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、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,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予以处理。
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,创造安全、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实验室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。 第二条 实验室与主管部门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,负责日常的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检查、教育和管理工作;实验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工作;有关部门及实验教师应积极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的监督、检查、教育工作。 第三条 主管部门、实验室应加强对相关师生(特别是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)的安全卫生教育,学习了解有关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常识。 第四条 各实验室应根据不同情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安全与卫生工作。 (一)信息安全管理 1、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的保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、抗否认性和可控性的保持和维护。各有关分室应增强信息安全的意识,注意保护教学科研活动中实验技术参数、观测数据、实验分析结果及新的科学发现等资料。 2、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管理,建立病毒防护系统并不断加以更新,重要的数据资料应定期进行备份。 (二)用电安全管理 1、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;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,不得超负荷用电;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,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。 2、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、改线,不得乱接、乱拉电线,不得使用闸刀开关、木质配电板和花线。 3、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,空调、电热器、计算机、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。 第五条 严格按照各类实验的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规定进行实验操作,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,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,并查看仪器设备、水、电、燃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,处理好实验材料、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,清除室内外的垃圾。 第六条 加强实验室内务管理 1、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,仪器设备布局合理,建立经常的清扫制度,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。 2、实验室必须妥善保管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,并定期检查。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,周围禁止堆放杂物。 3、实验室钥匙的配发、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,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给他人使用。 4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烹饪、用膳;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;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和进行娱乐活动等。 5、按规定配备必需的劳保、防护用品,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。 第七条 实验室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,要及时向所在学院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,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。在安全隐患消除之前,不得使用实验室。 第八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,如有违反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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